清熱藥,凡藥性寒涼,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,稱為清熱藥。清熱藥藥性大多寒涼,少數平而偏涼,味多苦,或甘,或辛,或咸。
主能清熱、瀉火、涼血、解熱毒、退虛熱,兼能燥濕、利濕、滋陰、發表等等。
要用於熱病高熱、痢疾、癰腫瘡毒、以及目赤腫痛、咽喉腫痛等呈現各種里熱證候、即是《內經》所說「熱者寒之」的意義。清熱藥性屬寒涼,多服久服能損傷陽氣,故對於陽氣不足,或脾胃虛寒者須慎用,如遇真寒假熱的證候,當忌用。
【清熱瀉火藥】
清熱瀉火藥,能清解氣分實熱,清熱作用較強,適用於高熱煩渴、神昏、脈洪實有力、苔黃或燥等里熱熾盛的症候。
對於體質虛弱的患者使用本類藥物時,當考慮照顧正氣,勿令伐太過,必要時可與扶正藥物配伍應用。
主要藥:
【清肝明目藥】
清肝明目藥,有清肝火、退目翳的功效,適用於肝火亢盛、目赤腫痛、目生翳膜等症、其中有些藥物尚可用於肝陽上擾的症候。
主要藥:
【清熱涼血藥】
清熱涼血藥,常用於血熱妄行之吐血、衄血、血熱發斑疹及溫熱病邪入營血、熱甚心煩、舌絳神昏等症。熱邪入於營分、血分,往往傷陰耗液。
凡功能清熱邪、解熱毒,適用於各種熱毒病症的藥物,就叫清熱解毒藥。
本節藥物中,如鮮生地、玄參等兼有養陰滋液的作用,故在熱病傷陰時,應用此類藥物有標本兼顧之效。清熱涼血藥,一般適用於熱在血分的病症,如果氣血兩燔,可配合清熱瀉火藥同用。
主要藥:
【清熱解毒藥】
熱毒病症主要是指丹毒、斑疹、瘡癰、喉痹、痢疾等,由於火熱癰盛、鬱結成毒的病症。這些藥物都能清熱解毒,但由於各藥性能不同,所以在應用上又各有特長,在應用於時必須作適當的選擇與配伍。若熱毒在血分,可與涼血藥配合應用;火熱熾盛,可與瀉火藥配合應用;挾濕者,可與燥濕藥配合應用。此外,痢疾里急後重,宜配行氣藥;瘡癰屬虛者,宜配補益藥等等。但發斑、瘡瘍、喉痹、痢疾等疾患,而屬於陰症、寒症者,則不宜使用清熱解毒藥。
【清熱燥濕藥】
清熱燥濕藥的性味多苦寒,苦能燥濕,寒能清熱,用於濕熱內蘊或濕邪化熱的症候,如心煩口苦、小便短赤、泄瀉、痢疾、黃疸、關節腫痛、耳腫疼痛、流膿等病症。
這些藥物中黃連、黃芩、黃柏、龍膽草等,亦為常用的瀉火解毒藥,宜互相參證。
清熱燥濕藥一般不適用於津液虧耗或脾胃虛弱等症,如須使用,亦應分別配伍養陰或益胃藥同用。
【清虛熱藥】
清虛熱藥性多寒涼,具有涼血退虛熱的功效,適用於骨蒸潮熱、低熱不退等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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